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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昌盛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:
李光新与你(单位)劳动争议一案,本委受理后,依法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,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(单位)送达,现根据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》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,向你(单位)公告送达京兴劳人仲字[2026]第1495号决定书。限你(单位)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决定书,逾期则视为送达。
联系人:杨佳;联系电话:010-89292162
地址:365bat黄村西大街90号
特此公告
365bat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